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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8365-365委员会关于申报认定第十六批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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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-10-11
高新区、经开区、各县(区)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:
根据《黑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实施细则》(黑工信科规联发〔2017〕9号,以下简称《实施细则》)的相关内容,省工信委、省财政厅决定组织开展第十六批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(一)请各县(区)工信部门根据《实施细则》规定的基本条件,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提出推荐意见。
(二)企业应提供以下申请材料:
1.《黑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请报告》(编写提纲见附件1);
2. 省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数据表及相关证明材料(见附件2)。
(三)申报材料与推荐意见请于10月15日前报市工信委(要求纸质版材料三份,电子版1份)。
联 系 人:姚锋钢 刘雨山
联系电话:0459-6363658
电子邮箱:chuangxk@163.com
28365-365委员会
2017年10月11日